{"GradeTime":"第4屆 第6次 臨時會","PTypTitle":"民政教育","CaseNumber":"2","KidTitle":"議員提案-一般提案","ComeDate":"","ComeNumber":"","OrgTitle":"曾之婕","OrgTitle2":"李偉智、鄭佳欣、李中岑、蔡宗豪、周奕齊、陳怡珍、Ingay Tali 穎艾達利、盧崑福、趙昆原、周麗津、林冠維","CaseCause":"建請市府人事處提高所屬機關學校、公教單位兼任行政職人員未休假加班費最高天數，參照其他縣市調高至20天，以鼓舞學校行政人員士氣。","Content":"[{\"tag\":\"ol\",\"children\":[{\"order\":\"一、\",\"content\":\"頃接獲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陳情辦理。\",\"children\":[]},{\"order\":\"二、\",\"content\":\"市府自114學年度起，實施所屬機關學校、公教單位兼任行政人員，因公務需要未能休假者，得依規定核發未休假加班費增加1天，最高不得超過14日。\",\"children\":[]},{\"order\":\"三、\",\"content\":\"建請人事處重新檢討，參照其他縣市調高至20天為荷。\",\"children\":[]}]}]","Method":"[{\"tag\":\"p\",\"content\":\"如案由。\"}]","CheckDate":"2024/08/20","CheckDesc":"照案通過。","DoneDate":"2024/08/22","DoneDesc":"照審查意見通過。","SendDate":"2024/08/27","SendNumber":"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7445號","DoDesc":"本府就「建請市府人事處提高所屬機關學校、公教單位兼任行政職人員未休假加班費最高天數，參照其他縣市調高至20天，以鼓舞學校行政人員士氣。」案，敬答覆如下：\r\n一、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1點規定略以，公務人員具有超過10日之休假資格者，除應休畢10日以外之休假，如確因機關公務需要未能休假者，得依規定核發未休假加班費。基此，本府自114年度起，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未休假加班費，每年度最高不超過14日。\r\n二、為鼓勵所屬公務人員兼顧工作、家庭及身心衡平，適度安排休假，有關建議參照其他縣市調高未休假加班費日數至20天案，將審酌本府財政狀況適時研議調整。","AttList":[],"RAttList":[],"PdfDownloadUrl":"https://bill.tncc.gov.tw/NoPaperMeeting_TNCC/Api/WEB015_GenerateProposal.ashx?prono=253c7101-a2c2-4851-98cc-386776f7385b\u0026type=pdf","CheckAttList":[],"DoneAttList":[],"ReDate":"","ReDesc":"照審查意見通過。","FirstDate":"","FirstDesc":"","SecondDate":"","SecondDesc":"","ThirdDate":"","ThirdDesc":"","ExecuteReDate":"2024/09/09","ExecuteReNumber":"府人考字第 1132016881號","ExecuteReMemo":"本府就「建請市府人事處提高所屬機關學校、公教單位兼任行政職人員未休假加班費最高天數，參照其他縣市調高至20天，以鼓舞學校行政人員士氣。」案，敬答覆如下：\r\n一、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1點規定略以，公務人員具有超過10日之休假資格者，除應休畢10日以外之休假，如確因機關公務需要未能休假者，得依規定核發未休假加班費。基此，本府自114年度起，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未休假加班費，每年度最高不超過14日。\r\n二、為鼓勵所屬公務人員兼顧工作、家庭及身心衡平，適度安排休假，有關建議參照其他縣市調高未休假加班費日數至20天案，將審酌本府財政狀況適時研議調整。","Error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