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deTime":"第4屆 第8次 臨時會","PTypTitle":"工務","CaseNumber":"51","KidTitle":"議員提案-一般提案","ComeDate":"","ComeNumber":"","OrgTitle":"李宗霖","OrgTitle2":"林志展、陳皇宇、黄肇輝、陳秋宏、郭鴻儀、周嘉韋、蔡麗青","CaseCause":"建請市府遷移或拆除人行道上之變電箱，以落實行人通行安全，為終結行人地獄再往前邁進一大步。","Content":"[{\"tag\":\"ol\",\"children\":[{\"order\":\"一、\",\"content\":\"本市人行道存在之變電箱，使人行道設置破碎，除影響市容、有公安疑慮外，更嚴重的是影響行人通行安全。\",\"children\":[]},{\"order\":\"二、\",\"content\":\"去(2024)年《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已三讀通過施行，其中第5條第3項第2款規定排除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障礙；同條第4項及第5項更規範直轄市主管機關應針對人行道建設擬訂期程，且相關改善計畫應納入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參與討論。\",\"children\":[]},{\"order\":\"三、\",\"content\":\"市府應針對本市行人空間全面檢討並朝上述法規切實執行，加速遷移或拆除人行道上之變電箱，還給行人完善安全的通行空間。\",\"children\":[]}]}]","Method":"[{\"tag\":\"p\",\"content\":\"如案由及說明。\"}]","CheckDate":"2025/03/18","CheckDesc":"函送市府研辦。","DoneDate":"2025/03/20","DoneDesc":"照審查意見通過。","SendDate":"2025/03/28","SendNumber":"南議工務字第 1140001774號","DoDesc":"本府就「建請市府遷移或拆除人行道上之變電箱，以落實行人通行安全，為終結行人地獄再往前邁進一大步。」案，敬答復如下：\r\n1、有關人行道上管線設施物影響到通行空間，本府已針對人行道淨寬不足九十公分者，盤點出影響通行的管線設施物，去年已改善「可立即改善」案件82件，今年配合人行道改善，預計可再改善55座。\r\n2、本市因道路及人行道較為狹小，目前主要是配合人行道改善，將箱體移至中央分隔島或設施帶，並將箱體導致通行空間未達九十公分的案件列管，陸續與各管線機構檢討可遷移位置，以提供民眾一個安全、舒適的通行空間。","AttList":[],"RAttList":[],"PdfDownloadUrl":"https://bill.tncc.gov.tw/NoPaperMeeting_TNCC/Api/WEB015_GenerateProposal.ashx?prono=32a7e3f0-9eb9-4a8f-b91b-ce6769c973c5\u0026type=pdf","CheckAttList":[],"DoneAttList":[],"ReDate":"","ReDesc":"照審查意見通過。","FirstDate":"","FirstDesc":"","SecondDate":"","SecondDesc":"","ThirdDate":"","ThirdDesc":"","ExecuteReDate":"2025/04/16","ExecuteReNumber":"府工企劃字第 1140532903號","ExecuteReMemo":"本府就「建請市府遷移或拆除人行道上之變電箱，以落實行人通行安全，為終結行人地獄再往前邁進一大步。」案，敬答復如下：\r\n1、有關人行道上管線設施物影響到通行空間，本府已針對人行道淨寬不足九十公分者，盤點出影響通行的管線設施物，去年已改善「可立即改善」案件82件，今年配合人行道改善，預計可再改善55座。\r\n2、本市因道路及人行道較為狹小，目前主要是配合人行道改善，將箱體移至中央分隔島或設施帶，並將箱體導致通行空間未達九十公分的案件列管，陸續與各管線機構檢討可遷移位置，以提供民眾一個安全、舒適的通行空間。","Error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