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deTime":"第4屆 第8次 臨時會","PTypTitle":"環保衛生","CaseNumber":"2","KidTitle":"議員提案-一般提案","ComeDate":"","ComeNumber":"","OrgTitle":"郭鴻儀","OrgTitle2":"許至椿、蔡育輝、Ingay Tali 穎艾達利、沈震東、黄肇輝、盧崑福、蔡筱薇","CaseCause":"建請市府成立本市「異味公害24小時緊急處理中心」，解決長年異味公害未能落實嚴查之弊害，給予市民健全稽查機制，徹底解決異味公害。","Content":"[{\"tag\":\"ol\",\"children\":[{\"order\":\"一、\",\"content\":\"「異味汙染物」(根據環保署定義，係指足以引起厭惡或其他不良情緒反應氣味之污染物。)最令民眾困擾，以113年統計，民眾陳情空氣汙染1219件、告發件數為6件、異味汙染7139件、告發件數113件，告發比例僅1.5%，亟待提升公害陳情案件處理時效，以有效回應民眾訴求。\",\"children\":[]},{\"order\":\"二、\",\"content\":\"建請市府成立本市「異味公害24小時緊急處理中心」，試辦劃定民眾異味告發30分鐘/1小時內派員到現場稽查之區域，尤其提高燃燒型異味公害的嚇阻效果，還給市民舒適的空氣品質。\",\"children\":[]}]}]","Method":"[{\"tag\":\"p\",\"content\":\"如案由。\"}]","CheckDate":"2025/03/19","CheckDesc":"照案通過。","DoneDate":"2025/03/20","DoneDesc":"照審查意見通過。","SendDate":"2025/03/31","SendNumber":"南議環衛字第 1140001965號","DoDesc":"本府就「建請市府成立「異味公害24小時緊急處理中心」，解決長年異味公害未能落實嚴查之弊害，給予市民健全稽查機制，徹底解決異味公害」提案，敬答覆如下：\r\n一、鑑於異味來源眾多加上時間、濃度及風向等擴散影響，不易於第一時間有效追查出源頭，加上異味陳情案件諸多不確定性，故致告發比例較低。\r\n二、為快速採樣及精準稽查，本府環保局利用現有公害陳情結合異味案件24小時報案中心，針對異味案件排序優先前往稽查，配合異味屢陳案件主動聯合稽查與深度查核、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室快速採樣及檢測、專案稽查等多面向稽查與輔導，及高風險業者提高稽查頻率，輔以UAV及微感器等科學儀器，以提升效率及節省稽查人力負擔。\r\n三、依113年異味陳情分析工廠異味陳情數以柳科最多，故以柳科為例，本府環保局113年7月成立「柳科稽查專案」，會同環管署、工研院至重溪國小架設OP-FTIR進行成份分析，篩選重點工廠進行聯合稽查及許可操作深度查核，截至114年3月，累計告發違規業者29家次，裁罰金額約新臺幣200萬元，並自4月起派駐10名人員進駐柳科，實施24小時輪班監控，以加強柳科異味管理。\r\n四、另為提升異味污染物檢測量能可自主隨時出動稽查、採樣，達精準採樣及告發成效，本府環保局109年12月30日成立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室並已培訓114名合格嗅覺判定員，成立至114年3月已完成172件異味污染物採樣及檢測，不合格21件，總共裁罰270萬2,000元。\r\n五、同時統計自114年3月12日貴會提案至114年3月底，本府環保局異味到場處理時間已較去年同期減少0.02天(約0.5小時)，異味陳情告發比例已較去年同期增加0.3%，後續將持續精進檢視稽查成果。\r\n六、貴席關心市政及相關環保議題，適時反映民情，併此致謝。","AttList":[],"RAttList":[],"PdfDownloadUrl":"https://bill.tncc.gov.tw/NoPaperMeeting_TNCC/Api/WEB015_GenerateProposal.ashx?prono=43cc3ae5-f563-4b31-a7e2-4c29a41cebe7\u0026type=pdf","CheckAttList":[],"DoneAttList":[],"ReDate":"","ReDesc":"照審查意見通過。","FirstDate":"","FirstDesc":"","SecondDate":"","SecondDesc":"","ThirdDate":"","ThirdDesc":"","ExecuteReDate":"2025/04/16","ExecuteReNumber":"府環稽字第 1140504435號","ExecuteReMemo":"本府就「建請市府成立「異味公害24小時緊急處理中心」，解決長年異味公害未能落實嚴查之弊害，給予市民健全稽查機制，徹底解決異味公害」提案，敬答覆如下：\r\n一、鑑於異味來源眾多加上時間、濃度及風向等擴散影響，不易於第一時間有效追查出源頭，加上異味陳情案件諸多不確定性，故致告發比例較低。\r\n二、為快速採樣及精準稽查，本府環保局利用現有公害陳情結合異味案件24小時報案中心，針對異味案件排序優先前往稽查，配合異味屢陳案件主動聯合稽查與深度查核、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室快速採樣及檢測、專案稽查等多面向稽查與輔導，及高風險業者提高稽查頻率，輔以UAV及微感器等科學儀器，以提升效率及節省稽查人力負擔。\r\n三、依113年異味陳情分析工廠異味陳情數以柳科最多，故以柳科為例，本府環保局113年7月成立「柳科稽查專案」，會同環管署、工研院至重溪國小架設OP-FTIR進行成份分析，篩選重點工廠進行聯合稽查及許可操作深度查核，截至114年3月，累計告發違規業者29家次，裁罰金額約新臺幣200萬元，並自4月起派駐10名人員進駐柳科，實施24小時輪班監控，以加強柳科異味管理。\r\n四、另為提升異味污染物檢測量能可自主隨時出動稽查、採樣，達精準採樣及告發成效，本府環保局109年12月30日成立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室並已培訓114名合格嗅覺判定員，成立至114年3月已完成172件異味污染物採樣及檢測，不合格21件，總共裁罰270萬2,000元。\r\n五、同時統計自114年3月12日貴會提案至114年3月底，本府環保局異味到場處理時間已較去年同期減少0.02天(約0.5小時)，異味陳情告發比例已較去年同期增加0.3%，後續將持續精進檢視稽查成果。\r\n六、貴席關心市政及相關環保議題，適時反映民情，併此致謝。","Error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