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deTime":"第4屆 第8次 臨時會","PTypTitle":"民政教育","CaseNumber":"12","KidTitle":"議員提案-一般提案","ComeDate":"","ComeNumber":"","OrgTitle":"郭鴻儀","OrgTitle2":"蔡育輝、沈震東、黄肇輝、Ingay Tali 穎艾達利、許至椿、盧崑福、蔡筱薇","CaseCause":"建請市府將臺南市私立城光中學廢止後，將收歸於本市之財產範圍內，依用地及建築特性，規劃為社會住宅、公共托育家園、親子悠遊館、長照機構、多功能活動中心及運動場館等，活用該用地，提升市民福祉。","Content":"[{\"tag\":\"ol\",\"children\":[{\"order\":\"一、\",\"content\":\"位於本市仁德區的城光中學，2017年6月後依「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規定解散清算，原定轉為新城光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辦理長照機機構使用，但後續因未補正相關資料，該案已廢止，故依法，城光中學剩餘之財產將由歸屬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即臺南市政府接收。\",\"children\":[]},{\"order\":\"二、\",\"content\":\"城光中學校地位於仁德與東區交界處，緊鄰東區平實重劃區，未來更是捷運藍線及機廠商圈，為臺南市人口稠密區，更是發展迅速的區位，用地價值甚高，建請市府評估需求及接收用地、建築特性，跨局處整合，完整規劃詳盡利用城光中學校產。\",\"children\":[]}]}]","Method":"[{\"tag\":\"p\",\"content\":\"如案由。\"}]","CheckDate":"2025/03/19","CheckDesc":"函送市府研辦。","DoneDate":"2025/03/20","DoneDesc":"照審查意見通過。","SendDate":"2025/03/28","SendNumber":"南議民教字第 1140001932號","DoDesc":"本府就「建請市府將臺南市私立城光中學廢止後，將收歸於本市之財產範圍內，依用地及建築特性，規劃為社會住宅、公共托育家園、親子悠遊館、長照機構、多功能活動中心及運動場館等，活用該用地，提升市民福祉」案，敬答覆如下:\r\n一、財團法人本市私立城光國民中學(以下稱城光中學)因未於期限內完成變更為社會福利事業財團法人，業經本府教育局114年1月10日命令解散在案。\r\n二、承上，因城光中學不服上開處分，業於114年2月20日提出訴願，本案目前仍屬訴願程序中，後續仍俟訴願終結後，始得依私立學校法第74條第2項規定，透過跨局處合作規劃教育文化、社會福利等用途，以充分使用活化公共資產。","AttList":[],"RAttList":[],"PdfDownloadUrl":"https://bill.tncc.gov.tw/NoPaperMeeting_TNCC/Api/WEB015_GenerateProposal.ashx?prono=b54621af-8b25-4968-8e2f-fbe475b968c7\u0026type=pdf","CheckAttList":[],"DoneAttList":[],"ReDate":"","ReDesc":"照審查意見通過。","FirstDate":"","FirstDesc":"","SecondDate":"","SecondDesc":"","ThirdDate":"","ThirdDesc":"","ExecuteReDate":"2025/04/18","ExecuteReNumber":"府教秘字第 1140534799號","ExecuteReMemo":"本府就「建請市府將臺南市私立城光中學廢止後，將收歸於本市之財產範圍內，依用地及建築特性，規劃為社會住宅、公共托育家園、親子悠遊館、長照機構、多功能活動中心及運動場館等，活用該用地，提升市民福祉」案，敬答覆如下:\r\n一、財團法人本市私立城光國民中學(以下稱城光中學)因未於期限內完成變更為社會福利事業財團法人，業經本府教育局114年1月10日命令解散在案。\r\n二、承上，因城光中學不服上開處分，業於114年2月20日提出訴願，本案目前仍屬訴願程序中，後續仍俟訴願終結後，始得依私立學校法第74條第2項規定，透過跨局處合作規劃教育文化、社會福利等用途，以充分使用活化公共資產。","ErrorMess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