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deTime":"第4屆 第11次 臨時會","PTypTitle":"建設","CaseNumber":"6","KidTitle":"議員提案-一般提案","ComeDate":"","ComeNumber":"","OrgTitle":"蔡育輝","OrgTitle2":"謝舒凡、陳秋萍、周奕齊","CaseCause":"請市府都市發展局能將新營區東學段418地號進行協議價購或認養或土地交換或創新工法以打通新東里轄內綠川東西兩側步道北端自長榮路橋~一路通達新東國中旁，嘉惠地方百姓。","Content":"[{\"tag\":\"ol\",\"children\":[{\"order\":\"一、\",\"content\":\"新營區新東里綠川步道市政府已建設開闢一部分，對周邊環境與景觀助益甚大，新東里民很有幸福感。\",\"children\":[]},{\"order\":\"二、\",\"content\":\"東學段418號為私人土地，影響綠川步道整條步道開闢通暢性，請市府盡快召開協調會議研議最佳改善方案。\",\"children\":[]},{\"order\":\"三、\",\"content\":\"請市府就綠川步道北起新卯舍段452、456、459、463、465等地號暨東學段421、315、311、312、318等地號就綠川水圳兩側完成人行景觀步道開闢以美化市容，造福地區百姓，創造地區休憩運動休閒好去處。\",\"children\":[]}]}]","Method":"[{\"tag\":\"p\",\"content\":\"如案由。\"}]","CheckDate":"2026/03/19","CheckDesc":"函送市府研辦。","DoneDate":"2026/03/20","DoneDesc":"照審查意見通過。","SendDate":"2026/03/24","SendNumber":"南議建設字第 1150001620號","DoDesc":"本府就「新營區東學段 418 地號進行協議價購或認養或創新工法以打通新東里轄入綠川東西兩側步道北端自長榮路橋至新東國中旁，嘉惠地方百姓」案，敬答覆如下：\r\n一、本案因涉及嘉南大圳線路之土地徵收及渠體改建，須由主管單位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辦理，本府已於 115年 3 月 27 日南市都景字第 1150443842 號函轉農田水利署研議辦理。\r\n二、本案為新營市區內重要休閒路徑之延伸，故本府都市發展局前於 115 年 1 月 19 日邀集農田水利署、新營區公所召開研商會議(115 年 1 月 13 日南市都景字第 1150116547 號會議紀錄)，請農田水利署續辦私有土地徵收並完成渠體改建後，再續爭取景觀步道建設經費辦理。\r\n三、承蒙貴會暨議席對於市政之關切及熱忱，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r\n","AttList":[{"DownloadURL":"https://bill.tncc.gov.tw/NoPaperMeeting_TNCC/Api/WEB017_DownloadFile.ashx?attno=63e2d11c-89db-47a8-a292-ddc06720fec4","FileName":"議提6.pdf","ErrorMessage":""}],"RAttList":[],"PdfDownloadUrl":"https://bill.tncc.gov.tw/NoPaperMeeting_TNCC/Api/WEB015_GenerateProposal.ashx?prono=de28d002-286b-4f5e-b493-e19b2ceb59b0\u0026type=pdf","CheckAttList":[],"DoneAttList":[],"ReDate":"","ReDesc":"照審查意見通過。","FirstDate":"","FirstDesc":"","SecondDate":"","SecondDesc":"","ThirdDate":"","ThirdDesc":"","ExecuteReDate":"2026/04/10","ExecuteReNumber":"府都景字第 1150475146號","ExecuteReMemo":"本府就「新營區東學段 418 地號進行協議價購或認養或創新工法以打通新東里轄入綠川東西兩側步道北端自長榮路橋至新東國中旁，嘉惠地方百姓」案，敬答覆如下：\r\n一、本案因涉及嘉南大圳線路之土地徵收及渠體改建，須由主管單位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辦理，本府已於 115年 3 月 27 日南市都景字第 1150443842 號函轉農田水利署研議辦理。\r\n二、本案為新營市區內重要休閒路徑之延伸，故本府都市發展局前於 115 年 1 月 19 日邀集農田水利署、新營區公所召開研商會議(115 年 1 月 13 日南市都景字第 1150116547 號會議紀錄)，請農田水利署續辦私有土地徵收並完成渠體改建後，再續爭取景觀步道建設經費辦理。\r\n三、承蒙貴會暨議席對於市政之關切及熱忱，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r\n","ErrorMessage":""}